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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3-30  点击:

 


关于开展2018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8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1822号)要求,学校现开展2018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取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对于我校2017年新入职并已报名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需331日学校组织的网络培训考试结束,省高校教师培训网络中心太原分中心公布成绩后,学校才能组织培训合格人员办理岗前培训合格证,近期请关注人事处相关通知),并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编教师。

已取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各高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的三年以上的专任教学人员,并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聘任教师。

已取得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本通知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试讲。

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及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

三、测试程序

  1、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查被测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由学校通知被测人员。

  2、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组专家指定其中内容,对参加测试人员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准备试讲课次的教案,测试时提交专家组,作为评判其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年度内有效。

  四、测试费用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258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200//次。

  五、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8510-17日,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求真教学楼四层微格教学实验室。

乘车路线:太原市内乘902903路公交车,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站下车;自行驾车前往,若走高速公路,需在晋中北下。

住宿:太原师范学院开放学生公寓,为参加测试人员提供基本住宿条件,如有需要可提前与学校联系,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351-2167922

六、报名申请

请我校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师于2018491800前在人事处师资科(迎西校区办公楼220房间)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电子版(参加测试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以及被测人员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联系人:郭普庆  0351-6014084

附件:1、申请认定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8330

 




附件1:申请认定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