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7-19 点击:次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的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生态修复专家的专业类别
本次遴选进入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指导和服务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程项目各类技术文本、项目验收的评定审查。
专家库按专业类别分为土地资源管理类、地质矿产类、土地规划类、产业及土壤类、农田水利类、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类、工程类和经济财会类。
二、遴选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接受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
(二)年龄在35-70周岁之间,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满十五年;相关行业需获得国家级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三)熟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四)自愿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参加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活动并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监督管理。
(五)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遴选方式
(一)专家委员会的遴选采取单位集中推荐和个人自主申报方式,凡符合遴选标准的人员,填写《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审批表》(见附件),学校统一向上级部门报送,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纳入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以山西省省内专家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吸纳或邀请省外有关专家。
(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个人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个人填写《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7月26日18:00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人事科(办公主楼529室)。
联系人:甄炜、陈超、孟国芳
联系电话:6010382
邮箱:renshiketyut@163.com
地址:人事处人事科(办公主楼529室)
网页链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http://zrzyt.shanxi.gov.cn/zwgk/tzgg/201907/t20190710_118014.shtml
人事处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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