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申报2021年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9-15 点击:次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为做好协助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详见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
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1/09/06/1166283.shtml
二、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1。
注意事项:
2.申请表:学习工作时间不间断(无工作填待业),时间填至现今工作单位;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导出后正反面打印;2021年新申请人如落户太原时间晚于入职当年,“申请开始日期”为落户当年1月(例如:2020年8月入职,2021年6月落户太原,“申请开始日期”为2021年1月);
3.单位法人证书:详见附件2;
4.如系统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系统中“申请退回”后直接修改;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三、提交材料时间
9月16日—9月17日:二级单位领取本单位申请人的《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9月27日前: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来并补助花名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tyut@163.com。
9月28日-10月9日:公示申请补助(贴)人员名单。
10月8日-10月10日:各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来并补助花名表》纸质版、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要求按照申请人工号排序。
注意事项:
1.学校公示、报送材料等均以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请来并补助花名表》为准,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太原市人才补助(贴)政策,我校申请对象为教学、科研一线岗位;
3.每位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复印件须为原比例复印件,扫描件、图片打印件等不符合要求。复印件用回形针装订,申请表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工号”;原件须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标注“工号+姓名+手机号”,申请材料请交至各二级单位。
提交材料地址:人事处人事科(明向校区行政楼B613)
0351-3176169 0351-3176170
政策咨询部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351-2366356 0351-2366357
0351-2366358 0351-2366359
电话接听时间:09:00-12:00 13:30-17:00(工作日)
人事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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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申请来并补助花名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政策解释.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填表说明.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