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教师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学术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1-07 点击:次
学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及《太原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审实施细则》(校人字〔2018〕20号)规定,现就我校2019年教师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学术答辩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本年度申报教师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经形式初审通过,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
二、时间及地点
1、答辩时间:
2019年11月9日-11月1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9:00
2、答辩地点:
理工学部:迎西校区逸夫楼201
数理信息学部:迎西校区逸夫楼202
工程学部:迎西校区逸夫楼203
人文社科学部、思政辅导员评审组:迎西校区逸夫楼302
艺术学部:迎西校区逸夫楼304
各学部分组及答辩顺序(以姓氏笔画为序)详见附件。
三、材料提交
答辩人员将盖章签字确认后的申报材料、答辩材料于11月8日16:00前交回,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
四、答辩内容及要求
1、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包括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等内容,采用PPT形式,总时长8-10分钟(具体由学部评审组统筹安排)。
答辩前3分钟先作简要自我介绍,内容包括本人姓名、所在学院(系),从事的专业、研究方向及承担的主要工作。随后,简要介绍近5年学术研究情况,包括本人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介绍,解决了哪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点、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中间时间回答提问,最后由评委点评、辩论。
2、答辩要求
(1)答辩采取公开形式,允许旁听。
(2)答辩以问答为主,可多次随机提问,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
(3)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和答辩评委可将各自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呈交高评会裁定。
五、命题
评委本着便于直接交流,又利于考察答辩者学术水平、能力的原则进行命题,内容涵盖专业知识和考察创新能力等。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在此范围拟出3道答辩题,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回答。
六、评分标准
学部评审专家将依据申报人所提交的所有成果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论文等科研学术水平、答辩情况各占50%。总成绩分为三档:优(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采取末尾淘汰制。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淘汰比例按照学术答辩要求和岗位职数确定。最终答辩结果将会在校园网和人事人才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答辩评审结果,将作为提交学校高评会评审的依据之一。
七、其它事宜
1、凡参加答辩的人员,准备答辩PPT,命名方式为“学部+答辩序号+姓名+2019职称答辩”;PPT另存一份同内容PDF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部+答辩序号+姓名+2019职称答辩”。
以上两个文件合并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打包,于2019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师资科邮箱tyut-szk@tyut.edu.cn,命名“学部+答辩序号+姓名+2019职称答辩”。
2、资格审查贯穿职称评审工作各个环节,一经核查认定,各环节成绩均视为无效。
3、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和提纲。如确需使用其它方式演示本人学术研究成果的,请提前告知以便准备。
4、请申报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答辩地点,现场签到,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5、进入答辩会场请及时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自觉维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不当声响。凡有违法上述纪律者,经劝阻无效,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6、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人事处或纪检委举报。
人事处
2019年11月7日
附件4:2019人文社科学部、思政评审组答辩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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