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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方案论证和任务细化分解落实会

添加时间:2017-08-23  点击:


为加快推进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2017822日,在迎西校区办公主楼324会议室,召开了奖励性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方案论证和任务细化分解落实会议。副校长吕永康及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财务处和发展规划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吕永康副校长主持。

吕永康指出,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征集意见、会议论证等环节,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并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改革方案涉及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重点、难点问题充分讨论和评估,尽快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人事处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54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47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晋教人〔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前期大范围征集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对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就改革原则、总体思路、绩效构成、核拨办法、考核考评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会议就方案所涉及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提出了工作进度要求,会议指出,以此次绩效改革为契机,推进校院二级管理,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积极性,学校负责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整体切块核拨办法,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实施细则;整体核拨是以学校对各二级单位目标任务考核为基础。

会议明确,人事处负责牵头拟定和汇总绩效工资核拨方案,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高等学校岗位设置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基础职务绩效核拨办法;教务处、研究生院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绩效核拨办法;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科技处分别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本科教学成果、研究生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工作量绩效核拨及考核办法,以及重大、标志性教学和科研成果等一次性奖励绩效核拨办法;发展规划处牵头负责制定二级单位考核考评办法。

与会人员对目前方案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展开讨论,对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近期,人事处还将牵头组织各方面专家和代表就方案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咨询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