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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2-02  点击:

 

学校各单位:

《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校人〔201623号)已经发布,为落实文件规定,启动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管理规范化工作,完善相关数据信息,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

1.全校凡有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的各二级单位(含子弟小学)均需填报,具有独立法人的校产业单位除外。

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拥有下辖中心的各二级单位,组织所辖中心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按所辖中心分别统计填报,二级单位集中报送。

2.凡被各二级单位招聘用工的各类非事业编制人员(提前上岗的引进人才除外),目前在各工种岗位、管理岗位、教学、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等岗位上工作的,包括退休返聘教职工,不分经费来源渠道,均在统计之列,统计时间截止20161130日。若本次未上报,今后学校一律不予承认。

3.通过现代科技学院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一并统计,并注明“现代科技学院派遣”。

4.劳务外包的二级单位提交劳务外包情况报告。

5.自本通知之日起,学校各单位停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此次摸底调查工作结束后,统一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开展后续聘用工作。

二、填报事项及说明

1、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总体情况报告

报告组成部分为:

1)单位工作简介及现状。

2)用工情况介绍。包括用工原因、用工规模、人员分布,岗位种类,用工形式(指全日制、非全日制、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公益性岗位等),年龄结构(间隔5岁统计)、性别结构、学历等。

3)薪酬情况。包括工资构成、奖金、福利、经费来源,月工资总额、年度奖金总额及职工福利总额等。

4)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情况。包括有无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种类(个人自行参保或单位办理参保)及是否购买商业保险。

5)其它说明。

6)对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管理的意见、建议。

注:现代科技学院还应当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书、岗位聘用协议书(或工作协议书等学院与个人签订的协议)。

2、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调查摸底表

表格见附件模板。

说明:工种是指电工、管道工等具体的后勤保障技术工种,岗位是指管理、实验、财会、辅导员、文秘等教辅岗位;用工形式是指全日制、非全日制、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公益性岗位、季节性或临时性用工等;经费来源是指用于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的经费收入渠道,例如教育事业经费、专用经费、自营收入、自筹经费等。

3.本单位劳务外包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为

1)单位工作简介。

2)劳务外包有关事项说明,例如外包内容、外包费用及经费来源等。

3)来校服务人员情况及管理。

4)劳务外包协议书。

5)其它说明。

三、报送时间

相关报告、表格,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1222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各单位对报表中需要另作说明的情况,请一并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摸底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本次调查摸底顺利完成。

2、按照要求撰写总体报告、填报表格,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准确。

3、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送。

五、报送地址

本次调查摸底资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 庞永峰        办公电话:6111208

纸质版报送地址:迎泽校区办公楼531室,或明向校区管委会楼321室(电话:3176008

电子文档报送邮箱:tyut-rcjlzx@tyut.edu.cn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调查摸底表(模板).docx

 

                                         人事处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