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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教育部有关高校教师师德文件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11-23  点击:

各二级党委、各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在各地各校落地见效,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文件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是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基本遵循。

为扎实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校党委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学习教育部有关高校教师师德文件和我校有关师德师风文件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内容: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太原理工大学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太原理工大学师德舆情应急处理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2.各二级党委(总支)要组织所属教职工(包括非事业编制教职工)认真学习,务必做到人员全覆盖,对请假、出国、挂职、扶贫等原因不在校人员,要积极联系,及时发送学习材料,并收集其学习效果。

3.各二级党委(总支)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帮助教职工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教职工结合教书育人实践,增强行动自觉,坚守职业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使教师队伍更加纯洁,更加风清气正。

4.各二级党委(总支)要在12月25日前对学习活动情况、成效进行详细总结,将总结材料(包括学习人员名单、未学习人员名单)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

5.各二级党委(总支)要为所属教职工建立师德档案,学校也将师德考核等材料存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6.各二级党委(总支)要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对发现的师德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7.校党委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二级党委进行宣传表彰,对行动缓慢、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和追责。

 附件1: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doc

 附件2: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doc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4:太原理工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pdf

 附件5:太原理工大学师德舆情应急处理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