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4-04 点击: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19﹞18号)要求,学校现开展201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已取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对于我校2018年新入职并已报名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需成绩合格,成绩单见附件1),并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编教师。
2.已取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各高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的三年以上的专任教学人员,并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聘任教师。
3.已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任职资格和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老师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及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
三、测试程序
1.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查被测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由学校通知被测人员。
2. 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组专家指定其中内容,对参加测试人员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准备试讲课次的教案,测试时提交专家组,作为评判其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年度内有效。
四、测试费用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258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
五、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9年5月9日-16日,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图书馆八层。
乘车路线:太原市内乘902、903、909路公交车,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站下车;自行驾车前往,若走高速公路,需在晋中北下。
六、报名申请
请我校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师于2019年4月9日18:00前在人事处师资科(迎西校区办公楼520房间)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参加测试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3)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以及被测人员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保禄 石瑛 刘翔
电话:6014084
人事处
2019年4月4日
- 附件【附件1:岗前网络培训考试成绩单.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高等学校申请任教学科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