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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5-1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2019年我校选拔推荐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人事关系在晋,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山西省“百人计划”、“三晋学者”支持计划的,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具体条件

创新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科领域或企业技能岗位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一般要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4)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文化体育、艺术创作等方面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技体育人才应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三大赛”上获得奖牌;文艺人才应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文艺作品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性奖项,且有较高知名度。企业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经费支持

对入选人员给予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支持标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创新类人才和创业类人才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体育领域创新类人才30万元。经费分三年拨付,用于开展自由选题研究,参加学术技术交流和培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等。

三、遴选推荐程序

1、各单位申报推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将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5月20日(周一)12:00之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交至迎西校区办公主楼520。

2、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

申报书见附件2;

创新类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①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②2015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由具有国家科技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③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课题)证明材料;④获得的专利证明材料;⑤知名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材料;⑥获得的奖项或荣誉证明材料;⑦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在晋并全职在岗工作1年以上证明等。

请务必于520日(周一)12:00之前将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一式2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迎西校区办公主楼520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内容要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到邮tyut-szk@tyut.edu.cn)。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须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申请人姓名”。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最终确定推荐申报候选人。

4、学校上报。学校对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保禄、刘翔、石瑛

电话:6014084

邮箱:tyut-szk@tyut.edu.cn

附件1  关于“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格资料.zip

人事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