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3-19 点击:次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本次试点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加大对西部和东北地区引才的支持。
二、试点范围和资助额度
根据财政部下达的经费预算和有关规定,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我校拟推荐1名候选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申报地区或部门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出国时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人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避免重复资助。
四、申报流程
各二级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于2020年3月20日-24日登陆“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登陆账号和密码电话联系师资科),并将纸质材料和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合并为1个PDF,命名方式为“姓名+二级单位+2020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和《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由二级单位汇总后签字盖章)于2020年3月24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tyut-szk@tyut.edu.cn。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保禄、石瑛、刘翔
联系电话:0351-6014084
附件 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汇总表.xlsx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