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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4-2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人数:2020年全国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1970人。

2、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3、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4、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出国前须来校工作满3年。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国前须来校工作满3年。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出国前须来校工作满2年。

6、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7、外语水平需达到《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8。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8、申请留学机构应为《泰晤士报》排名前400强高校,或基于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前200位大学或与我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际知名大学,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学校不接受申报,不予派出。

9、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3年。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12日,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关于网上报名指南、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受理机构、邀请信、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应注意事项、外语要求等详情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进行查询。

2、材料提交。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12日18:30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9)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将纸质申请材料(除《单位推荐意见表》外,均正反打印,一式五份)和《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一份,须签字盖章)于2020年5月12日18:30前交到主楼520室,并将《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邮箱tyut-szk@tyut.edu.cn。

3、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保禄、石瑛、刘翔

联系电话:0351-6014084。

地址:迎西校区主楼520室

 附件1 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人事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