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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4-28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21号)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我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且来校工作时间须满一个聘期(三年,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资助方式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三、申报程序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将于2020年5月5日—5月31日在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下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下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二)申请教师要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主动与接收学校及导师沟通联系,征得同意。

(三)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只在2020年5月1日-5月20日对申请人开放,请申请人务必于5月18日前登陆和下载相关信息,并填写《推荐表》(下载时要正反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照片扫描上传)和《一览表》(EXCEL格式)。为了提高培养质量,我校只允许申请“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四)志愿投递、录取调剂和报到注册等事项,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申请人务必于2020年5月18日18:30前将《推荐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一览表》(1份,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导师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附件证明材料(1份,包括推荐表中涉及的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近五年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及检索报告)、著作、获奖情况等的复印件,请按照顺序,自编目录,胶装成册)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迎西校区办公楼520室),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要求每人一个单独文件,文件名为“教师姓名+二单位名称”)发送到邮箱tyut-szk@ty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保禄、石瑛、刘翔

电 话:0351-6014084

邮 箱:tyut-szk@tyut.edu.cn

地 址:人事处师资科(主楼520室)

附件1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人 事 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