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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申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5-09  点击:

全体教职工: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省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申领的通知》(晋医险〔2020〕7号)文件精神,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省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在外省行政区域以外,经本人申请,其职工医疗保险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划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需要办理异地就医个人账户申领的教职工请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报送至人事处社保科(主楼127室)。所需材料: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申领表(见附件);2、提供由省医保中心审批后(盖章)的《山西省省直管单位长期居外和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 或 《山西省省直单位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3、提供已开通医保和银行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如有社保卡丢失、损坏等情况,需重新办社保卡并开通金融功能后,提交新办社保卡金融账户正反面信息。

  申领表.jpg


人事处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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