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首 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0-26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高等学校聘任教师职务人员。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高等学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岗前培训要求

高等学校中除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外,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六)体检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申请认定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体检前到人事处(周一或周五迎西校区办公楼525房间,周二到周四明向校区行政楼614)加盖公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或太原市内其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必须根据体检标准对申请人进行体检,并对体检情况现场做出结论,“体检结论”要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

三、申请认定程序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必于20201026日8:0028日18: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详细申请认定流程见附件2

四、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退还本人)。

(二)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普通话等级证明

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需提供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参与考试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现放于人事处师资科)。

(五)岗前培训合格证明

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需提供本人《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参与岗前培训合格证明现放于人事处师资科)。

(六)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需提交本人《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原件且当次有效。申请人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须有体检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章)。

(七)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后签名,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九)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现场确认后统一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四、现场确认

请申请教师务必于202010278:002918:00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将材料装入档案袋,封面注明二级单位和姓名)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为明向校区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12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如果有教师资格证遗失需要补办的,请在我校现场确认时间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一并办理,其他时间教育厅不予受理。(1)由本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填写补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人事处公章;(2)补证人一寸免冠照一张;(3)补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高保禄、洪浩澜、孟现洁、孙少春

联系电话:0351-3176177

 附件1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 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流程.docx

人 事 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