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精准有效加强教职工健康监测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1-06 点击:次
各二级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驻地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精准有效加强健康监测管理的通知》(校疫情防控〔2020〕17号)文件,以及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精准有效加强我校在编、非编教职工健康监测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如下:
一、提高疫情防控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
各二级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全体在编、非编教职工要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实行健康监测异常报告制度
全体在编、非编教职工一旦发生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同时在“健康报告系统”如实填报提交。从即日起,如果无异常情况,不需要每日健康报告。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向人事处备案,并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校内师生发热处置工作流程》处理,第一时间进行精准管控,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三、签订健康监测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签订健康监测管理责任书(见附件1)。学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教职工的疫情防控工作负全面主体责任。
全体在编、非编教职工要签订健康监测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全体教职工对其本人及家庭疫情防控负自我管理责任,每一个公民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个人报告责任、个人配合责任。
所签订的责任书和承诺书原件签字盖章后在各二级单位(部门)留存备查,电子版扫描件自编目录、汇总成一个PDF文件、以“单位(部门)名称+健康监测责任书承诺书2020年11月”为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于11月16日前发到联系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孟老师 洪老师 孙老师
电 话:3176177
地 址:明向校区行政主楼612室
人事处
2020年11月6日
- 附件【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健康监测管理责任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健康监测管理承诺书.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