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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2-29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3〕27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等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5日期间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二、考核范围

年度考核范围:副处级干部以下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二)全面考核,注重实绩;(三)量化考核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四)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五)部门考核为主,部门考核与学校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组织与职责

(一)考核在学校领导下,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分级负责制。

(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全面负责、协调考核工作。

(三)各二级单位党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组织教职工考核,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

(四)学院以系为考核单元,机关以处(室)为考核单元,其它部门适当划分考核单元,各考核单元负责组织个人述职和群众评议,提出考核等级建议。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进行履职总结,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各考核单元在个人述职并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考勤制度,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完成聘任合同任务指标等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提出考核评语或考核等级建议;

(三)各二级单位考核小组对下属各考核单元提出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级建议进行综合评价,审定考核等级。拟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被考核人员签字确认考核结果。

六、考核等级评定说明

(一)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职工,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14%(小数点四舍五入)。

3.年度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10次的,或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2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4.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5.发生下列行为的之一的,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较差,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的工作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低;

(5)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6.发生下列行为的之一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

(2)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

(4)因公出国(境)期间,擅自更改计划、路线、安排等行为的;

(5)未经学校批准,出国逾期不归的,国内学习期满不归的;

(6)私自脱岗不上班的;

(7)未在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由部门擅自外借的;

(8)当年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应确定为不合格;

(9)学校文件规定的其它应评定为不合格行为的;

(10)经学校认定,属于不合格行为的。

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考核登记表内“未确定等级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栏内必须注明不合格的原因。

7.几类特殊人员的评定

(1)待岗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不确定考核等级。

(2)新参加工作人员本年度在校工作不满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级;

(3)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级;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七、其它说明

(一)考核表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用黑色墨水笔填写,被考核人意见栏内本人必须签名。如本人不在学校,无法填写本年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须在“个人总结”栏内注明不在原因,其它栏目不能空缺,由单位代填。

(二)在2021年1月15日前通过网报考勤系统填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打印出后,签字盖章和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交到人事科(明向校区行政楼613室,电话3176169)。

 附件1: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注:双面打印).docx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人事教职工年度考核上报-操作说明.doc

人事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