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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2020年度考核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1-06  点击:

各聘用单位: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人〔2016〕23号)和学校师德建设文件要求,现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劳务派遣制人员、科研助理、劳务协议人员。

(2)其他已分配工号的现在岗非事业编制人员(包括退休返聘人员)。

(3)由现代科技学院借调在校本部的劳务派遣制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化、公开化、程序化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两部分:师德考核和年度德、能、勤、绩、廉考核。

师德考核内容:《太原理工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校党〔2018〕62号)中禁行性规定的遵守情况。

年度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1)师德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发生师德负面清单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2)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主要标准为:

优秀等次: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争先,圆满完成各项岗位任务。

合格等次: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合格等次:政治、业务素质差,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任务常常完成不好。

(3)年度考核等次优秀数控制在本单位考核人数的15%以内。

(4)年度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10次的,或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2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5)发生下列行为的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A.师德考核不合格;

B.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

C.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60天;

D.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

E.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F.学校文件规定的其它应评定为不合格行为;

G.《岗位工作协议》规定的不合格行为。

五.考核程序与方式

(1)个人下载《师德承诺书》《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年度考核表》(详见附件),用单页纸双面打印。

(2)个人在《师德承诺书》上签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与师德遵守情况”。

(2)单位组织群众评议:用工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召开评议会,听取个人总结,进行评议,主管领导提出考核评语和等次。

(3)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用工单位领导班子依据本通知的考核标准,参考个人总结、群众评议意见和人员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4)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须在本单位公示3日无异议。

六.考核结果报送时间

(1)各聘用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师德承诺书》(装订成册)《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按合格、不合格排序)报送人事处(明向校区B619室),咨询电话3176172,联系人庞永峰、王贝。

(2)现代科技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本学院所属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考核汇总表》报送人事处。

 附件1:师德承诺书.docx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3:2020年度非事业编制人员考核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