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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4-30  点击: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研究院)、“双一流”学科:

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以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校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24号)和《太原理工大学“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支持方案》(校党〔2018〕35号),现将我校申报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所申报的教师团队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贡献。

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申报名额

原则上以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研究院)为单位,组织实施申报创建工作,同时也鼓励各单位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审慎确定团队带头人。由团队带头人所属单位成立评议组提出推荐意见,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或团队带头人所属单位应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体系,科学制定本教师团队今后的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并据此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挖掘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亮点和特色,创建特色鲜明、业绩突出的优秀团队。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研究院)限报1个团队,“双一流”学科必须推荐1个团队,推荐团队名单须在申报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2.人事处会同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教师团队的业绩进行审核。

3.校务会议酝酿讨论,提出推荐建议名单。

4.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推荐名单。

5.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教育厅。

五、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

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全国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支持方案》(校党〔2018〕35号),学校对认定通过的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在当年或次年教师节予以表彰,同时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团队建设奖励,并在团队人才队伍建设、团队项目申报、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团队奖励激励、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六、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在5月15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明向校区行政楼B6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sgzb@tyut.edu.cn,过时不候。

联系人:王贝

联系电话:3176172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docx

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