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5-10 点击:次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将对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进行换届,组建新一届评审委员会,任期3年(2021年-2023年)。请各单位协助做好评委会成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职责
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经授权自主开展评审的高校除外)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经授权自主开展评审的学校除外)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
二、评委会成员任职基本条件
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就读研究生时间),具有胜任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在评审会封闭管理期间,可投入全部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各评委会成员任职具体条件为:
(一)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受聘3年以上的教授,学风严谨,熟悉政策,专业学术水平高,长期在实验岗位一线工作,或长期在本科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熟悉实验工作。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领域中受聘3年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长期在实验岗位一线工作,是本学科、专业领域公认的学术权威和国内、省内知名资深专家。
(二)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受聘3年以上的教授,学风严谨,熟悉政策,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专业学术水平高,在与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的专业、学科方面,有重要的研究成果或教育教学成果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领域中受聘3年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重要研究成果或教育教学成果且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工民建、法学、烹饪、戏剧、服装设计、化妆美容、幼儿教育、外语小语种等高级职称人数较少的专业可降低至省级奖励)。
三、推荐方式
(一)个人申报
请符合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任职条件的老师填写《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符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任职条件的老师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和《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
各专家填写完成后将《基本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命名“姓名+学院+省实验系列评委会或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评委会成员登记表”)和《汇总表》(excel格式,命名“姓名+学院+省实验系列评委会或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评委会成员汇总表”)提交各单位负责人汇总。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按照评委会成员任职基本条件,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积极推荐遴选具有丰富经验、在本单位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为相关评审委员会成员。电子版申报材料于5月14日中午12:00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材料要求:
1.新建“**学院省实验系列评委会成员推荐”文件夹,内容包含《**学院省实验系列评委会成员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和签字或盖章的PDF格式)及各专家《基本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统一命名“姓名+学院+省实验系列评委会成员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处无需签字盖章。)
(2)新建“**学院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评委会成员推荐”文件夹,内容包含《**学院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评委会成员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和签字或盖章的PDF格式)及各专家《基本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统一命名“姓名+学院+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评委会成员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处无需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统一压缩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2021省教育厅实验或中职教师评委推荐”。
注意:各单位党政正职不列入推荐范围;推荐时,一个评委会同一学科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孙老师;
联系地址:人事处师资科(明向校区行政楼B612);
联系电话:0351-3176177
电子信箱:tyut-szk@tyut.edu.cn
附件1: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4: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