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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5-24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人社部、科技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选拔条件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事迹感人”的原则,重点表彰在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勇于攻克科技难题、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我省重点领域、十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六新”突破和传统优势产业等涌现出来的杰出人才;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潜心本职工作,无私奉献、拼搏攀登,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在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大战大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受表彰个人和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拼搏奋斗、无私奉献,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各个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3、长期在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业内和群众所公认。

(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1、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领域取得重要创新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2、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集体中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强烈创新精神、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具备战略发展眼光、善于组织管理的领军人才和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

3、具有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的科研氛围和有较强凝聚力和协同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1、在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产生人选。

2、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工作实践一线。不推荐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党、政、群(团)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已获得往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纳入推荐范围。

3、我校只推荐推荐1个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合计不超过1个)。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条件要求,推荐1个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1年5月2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邮箱tyut-szk@tyut.edu.cn

报送电子材料。包括:《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见附件1,Excel电子版)、《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Excel电子版)、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附件4,要求Excel电子版和有签字或盖章的PDF扫描版)、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报送,命名“学院+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先进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重要材料可附后。

报送的电子材料均须事先经过脱密脱敏处理,并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孙老师

联系地址:人事处师资科(明向校区行政楼B612)

电子信箱:tyut-szk@tyut.edu.cn

联系电话:0351-3176177

附件1-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及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