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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5-25  点击:

各相关二级单位:

接上级通知,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以省财政厅核拨为准。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入职博士毕业生(本次申报对象为截至2021年5月21日入职并已签订岗位协议,之后入职或未签订岗位协议的博士毕业生参加下一批申报),具体政策要求详见附件1。

注:2020年1月1日以前入职且未曾获批的博士毕业生,仍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于2017年印发出台的《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7〕153号)申请,申请表使用原表,详见

http://czt.shanxi.gov.cn/html/article/info/4028b38f5f769546015f7c2460883b35.html.

二、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3.岗位协议书复印件(正反面);

4.《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5.《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承诺书》(附件4)

每位申请人将材料1(盖章版)、材料2、材料3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请勿将各材料打包压缩),文件请以“工号-姓名-2021年第一批10+5”命名;上述纸质版一式两份,材料5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二级单位。

《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须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级单位将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pdf文件整理至一个文件夹内,将电子版(申请材料pdf、汇总表excel、汇总表签章版pdf)和纸质版(申请材料、汇总表)于2021年5月29日12:00前交至人事科。

三、联系方式

地址:人事处人事科(明向校区行政楼B613)

联系人:陈老师、闫老师

电话:0351-3176170

 附件1. 晋财教[2020]96号 关于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xlsx

 附件3. 《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 《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承诺书》.docx

 附件5.  填表说明.docx

人事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