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机电等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8-19 点击:次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职称工作安排,省工信厅拟对山西省高级经济师及机电、化工、轻工工程等3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征集推荐评委若干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范围
1.山西省高级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2.山西省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3.山西省化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4.山西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二、推荐领域
1.高级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工商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2.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机械制造、工业设计、液压润滑系统、铸造锻压、仪器仪表、车辆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机械化、机电设备工程等。
3.化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分析检测等。
4.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轻化工程、包装工程等。
三、评委库成员条件
评委库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
(五)具备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应为我校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推荐流程
1.个人申报请符合推荐条件的老师,认真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填写完成后,将个人《推荐表》Word版及《汇总表》Excel版提交所在单位汇总,《推荐表》命名为“姓名+单位简称+省工信厅评委库推荐表”,《汇总表》命名为“姓名+单位简称+省工信厅评委库汇总表”。
填报注意:《推荐表》(附件1)“评委库名称”从“评委库征集范围”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须填写全称,如“山西省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所在工作单位意见”及“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意见”栏空下不填。
为更准确进行评委抽取和分组,在《汇总表》(附件2)中“擅长领域”一栏,请各专家就本人擅长领域选填其中一项或多项,如有选项中未涵盖的领域,可列举说明。
本次推荐不限名额,评委会换届完成后将为各位入选评委颁发聘书。
2.单位推荐请各单位大力支持我省评委库组建工作,积极推荐。电子材料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2:00前统一发送到人事处师资科邮箱,材料准备要求如下:
(1)汇总填报的《汇总表》Excel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命名为“单位简称+省工信厅评委库汇总表”。
(2)个人填报的《推荐表》Word版,命名为“姓名+单位简称+省工信厅评委库推荐表”,所在工作单位意见处均无需填写。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报送,压缩文件命名为“单位简称+省工信厅评委库推荐”。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师资科电子信箱:tyut-szk@tyut.edu.cn
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孙老师
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8月19日
- 附件【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