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1-02 点击:次
各相关二级单位:
接上级通知,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以省财政厅核拨为准。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入职博士毕业生(本次申报对象为截至2021年11月入职并已签订岗位协议,之后入职或未签订岗位协议的博士毕业生参加下一批申报),具体政策要求详见附件1。
注意:如果申请人有在晋工作经历、在晋社保缴纳等特殊情况,请务必另附说明。
二、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岗位协议书(正反面)复印件;
3.《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承诺书》(附件3);
4.《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注意事项:
纸质版:材料1、2、3按顺序整理(一式一份),材料4二级单位汇总负责人签字盖章;
电子版:材料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盖章版PDF),以“工号-姓名-申请表”命名,学院为单位打包至一个文件夹;材料2:本人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岗位协议书(正反面)复印件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工号-姓名-附件材料”命名,学院为单位打包至一个文件夹;材料3:《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excel版)。
请各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1年11月11日12:00前交至人事科,电子版U盘拷贝。
三、联系方式
地址:人事处人事科(明向校区行政楼B613)
联系人:陈老师、孟老师
电话:0351-3176169
附件1. 晋财教[2020]96号 关于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xlsx
附件3. 《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承诺书》.docx
附件4. 《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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