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2021年度考核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1-10 点击:次
各聘用单位: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人〔2016〕23号)和学校师德建设文件要求,现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劳务派遣制人员、科研助理、劳务协议人员。
(2)其他已分配工号的现在岗非事业编制人员(含退休返聘)。
二.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化、公开化、程序化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两部分:师德考核和年度德、能、勤、绩、廉考核。
师德考核内容:《太原理工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校党〔2018〕62号)中禁行性规定的遵守情况。
年度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1)师德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凡发生师德负面清单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2)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主要标准为:
优秀等次: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争先,圆满完成各项岗位任务。
合格等次: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合格等次:政治、业务素质差,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任务常常完成不好。
(3)年度考核等次优秀数控制在本单位考核人数的15%以内。
(4)年度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10次的,或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2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5)发生下列行为的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不合格;
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
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60天;
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
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学校文件规定的其它应评定为不合格行为;
《岗位工作协议》规定的不合格行为。 。
五.考核程序与方式
(1)个人下载《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及《师德承诺书》(详见附件),用单页纸双面打印。
(2)个人填写《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在《师德承诺书》上签名(已签署过的人,不需下载再签)。
(2)单位组织群众评议:用工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召开评议会,听取个人总结,进行评议,主管领导提出考核评语和等次。
(3)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用工单位领导班子依据本通知的考核标准,参考个人总结、群众评议意见和人员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4)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须在本单位公示3日无异议。
六.考核结果报送时间
(1)各聘用单位于2021年1月19日前将《师德承诺书》(装订成册)《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按合格、不合格排序)报送人事处(明向校区B619室),咨询电话3176172。
(2)现代科技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所属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考核汇总表》报送人事处。
附件.doc:1.师德承诺书
2.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
3.太原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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