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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5-12  点击:

各相关二级单位:

接上级通知,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以省财政厅核拨为准。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入职博士毕业生(本次申报对象须已签订岗位协议),具体政策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 《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岗位协议书(正反面)复印件

3.《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承诺书》(附件3)

4.《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注意事项:

如果申请人曾有在晋工作经历、在晋社保缴纳等特殊情况,请务必在承诺书(材料3)中说明:①在晋工作起止日期和读博起止日期;②在晋工作单位是否有编制(如有,须说明属于哪种编制);③在职其间是否领取过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④离职后是否返还工资、社保或赔偿违约金等。

纸质版:材料1、2按顺序装订;材料3、4单独提交,材料4由二级单位汇总,且需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盖章版PDF),以“工号-姓名-申请表”命名,二级单位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内;材料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岗位协议书(正反面)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工号-姓名-附件材料”命名,二级单位汇总至另一个文件夹内;材料4:《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excel+签章版pdf)。

请各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2520日12:00前交至人事科,电子版通过U盘拷贝。

三、联系方式

地址:人事处人事科(明向校区行政楼B613)

联系人:陈老师、闫老师

电话:0351-3176170

附件1. 晋财教[2020]96号 关于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xlsx

附件3. 《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承诺书》.docx

附件4. 《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5. 填表说明.docx

人事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