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首 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事处关于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11-03  点击:

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研究院、中心):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国家自然基金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2020年--2022年连续就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发出了通知(附件2),要求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尤其是“双一流”高校要作表率。

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研究院、中心)要广泛动员各科研项目组,积极响应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科技部等六部委和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鼓励院士、杰青等高层次人才团队作表率,带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我校应届毕业生。

人事处提供线上线下办公,随时审核办理课题组申报的《太原理工大学科研助理申请审批表》(附件3)。

明向办公地址:行政楼B619室,联系电话:3176172

迎西值班地址:办公主楼122室(周一、周五收发申请审批材料)

办公电子邮箱:dwjsgzb@tyut.edu.cn

 附件1 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pdf

 附件2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太原理工大学科研助理用工申请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