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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博士毕业生招聘进度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09-02  点击:

为满足各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求,经人事处与多部门沟通协商,今后我校博士毕业生招聘工作将加快推进速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第二轮博士招聘公告已发布,因招聘系统程序设计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运行,本轮招聘采取邮箱接收应聘材料的方式,届时人事处会随时转发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材料至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邮箱,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上报邮箱地址。
  
二、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可随时组织面试,面试通过人员名单随时报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育办(主楼529)。人事处每2周集中上报校招聘领导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提交材料清单:

1各单位面试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太原理工大学教学科研(辅导员、教辅)岗位接收博士毕业生审批表》;

3、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本科和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SCI论文应有分区检索)、参与重大项目、博士后资助、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他岗位人员: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体检结果;

5、就业协议(须标明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
  
三、校招聘领导组确定的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及报到流程:

1省外(或海外)高校毕业生经过我校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即可签订就业协议并寄给本人。办理报到证后,如学院急需用人,待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可办理临时报到并签订临时工作协议,薪酬待遇参照正式人员标准执行,正式参加工作时间以人社厅公示结束日期为准。

临时报到须持:报到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省内高校毕业生须经人社厅公示且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就业协议。经过我校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如学院急需用人,待交回就业协议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可办理临时报到并签订临时工作协议,薪酬待遇参照正式人员标准执行,正式参加工作时间以持报到证报到日期为准。

临时报到须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另外,请各单位通知20167月经过我校公示7天且无异议,并符合以上临时报到条件的拟聘人员,于201695日后到人事科(主楼231,电话:6010382)办理临时报到手续。

联系地址:主楼529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育办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6018078

E-mailtyutrcyj@126.com

附件:

        附件:各单位面试通过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