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待遇申领及核定流程
添加时间:2022-09-05 点击:次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退休后,按以下程序申领核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一、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前,新增退休人员使用“三晋通”APP、 “民生山西” APP、“老来”APP或“掌上12333”APP等手机客户端完成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以后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不可超过12个月)。
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前,退休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三、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核发。
校社保科根据退休文件,通过网上平台及社保窗口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申领,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山西省社保局,下同)核定,并于退休次月起发放。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须将企业经历转移接续完成后,方可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因受职业年金赎回周期的影响,从2022年起退休人员办理退休待遇申领手续两个月后,发放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并补发退休次月起至核定发放月的退休待遇。
在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参数公布前,社保经办机构为退休人员核发临时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四、正式待遇核定与结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参数公布后次月,社保经办机构为已核定临时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核发正式养老保险待遇,并与此前发放的临时待遇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