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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实施工作推进会

添加时间:2017-10-22  点击:

 

为加快推进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在前期广泛论证、征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1021日上午,我校在迎西校区主楼316会议室召开了绩效工资二级管理改革实施工作推进会。

会议主要就方案中学校绩效总量控制、经费切块核拨、二级单位考核分配等细节进行论证。党委书记吴玉程、副校长吕永康、部分二级学院负责人代表、党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吕永康主持。

人事处负责人就绩效工资二级分配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作了详细对比和说明,绩效工资总量在增量划拨二级单位的基础上,向一线教师倾斜,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的积极性。同时,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晋教人〔201741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学校负责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整体切块核拨办法,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实施细则;整体核拨是以学校对各二级单位目标和任务考核为基础,由人事处依据二级单位各类人员职务和人数核拨基础职务绩效和创新绩效,由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依据二级单位教学、科研工作任务量占比切块核拨奖励性绩效;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核拨思路,重点突出标志性成果奖励,激励大项目、大平台、大奖励和大成果的产出。

在认真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吴玉程就方案中的重点、难点和进一步完善的细节做了强调。他指出,二级分配机制要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的建设目标放管服,要权责利相统一,绩效分配要与二级单位的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核拨,发挥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二级单位的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同时,要做好学校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聘任和聘期考核工作。二级单位要尽快成立分配工作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二次分配实施细则,提交本级教代会讨论后报学校备案。人事、教务、科研、财务、研究生院和发展规划处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方案中的任务分解,尽快完善方案,提交学校论证后实施。

吕永康就方案中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做了进一步的强调,要求涉及到教学、科研目标和考核体系的职能部门,要尽快提交草案。

与会相关负责人针对方案的总体设计,改革思路以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