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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育并举,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

添加时间:2018-02-02  点击:

解放思想 引育并举,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

——人事处处长王永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一流人才的引育是建设“双一流”大学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校有效彰显了高端人才“集聚地”优势,“双一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五年来,学校累计投入人才建设经费约1亿元,引进院士16名,“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名,接收海内外优秀博士800余名,教师博士化率达到61.8%。同时,培育国家“万人计划”人才2名,国家优青获得者3名,国家百千万人才1名,省青年拔尖人才7名,三晋学者4名,青年三晋学者13名,选派青年教师出国留学151名。

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校将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开放、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继续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工程,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

一、坚持党管人才,形成党委抓“第一资源”工作新格局

我校人事人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办学理念,制定出台《校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校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18类55名高层次人才,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解决人才的困难和问题。此举在稳定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激励人才方面发挥基石作用。

二、对标“双一流”,引育并举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

一是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修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每年投入人才经费约4500万元,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补贴激励体系;推进并实施《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为特殊高层次人才引进开通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制,形成学校牵头搭台、学院主动出击、全员参与的联动机制。二是加快优秀博士招聘速度。推进并实施《接收博士毕业生暂行办法》,大幅提高优秀博士工作生活待遇;打破“一刀切”的引进模式,实行分类引进和使用;出台《引进人才拟提前上岗实施办法》,破解引进人才体制障碍,及时提供薪酬保障。三是实施中青年教师培育计划。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工程,学校每年出资300万元,资助50名青年教师赴海外知名高校做访问学者;同时推进并实施《中青年教授学术休假制度》,遴选资助一批中青年教授进入世界名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出台《师资博士后制度实施意见》,把师资博士后作为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

三、实行分类推进,发挥人才评价机制的规范导向作用

一是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制定出台《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以学科大类评审为基本思路,去除非学术水平和贡献条件的干扰,突出学院等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和同行评价作用,强调代表性、标志性成果质量要求。二是完善各类人才考核制度。出台《各类人才聘期合约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破解引进高层次人才“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尝试实行“非升即转或非升即走”,规范和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切入点及考核程序,提高人才项目的使用效益。

四、强化知识价值,形成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分配体系

以校院两级管理为架构,以绩效考核为依据,摸索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快改革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同时,强化知识价值导向,构建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并存的多元化收入分配体系,促进办学质量和效益的不断提升。

五、规范人才管理,构建灵活开放的人才使用常态机制

一是构建人才流动新机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支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山西综改第一线,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学校同时将设立企业流动岗,吸引校外工程技术人才进入应用技术推广项目平台,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科技协同创新。二是创新科研组织管理模式。积极扩展人才特区模式,在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大项目平台设置专职科研岗位,创建与国际接轨的专职科研队伍管理模式,推进并实施《专职科研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构建科研大平台、提高承载大项目、产出大成果的创新能力。

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引领人事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工程,逐步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紧密、可持续发展的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科技创新骨干和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扎实推进“双一流”学科梯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