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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4-11  点击:

各学院(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71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推选1名教师参加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来校工作满两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630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 45岁。

(四)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申报;原则上不推荐已取得其他公派资格但尚未派出的教师。

二、资助方式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访学培养费。

三、申报程序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将于2017410日—420日在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下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下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同时提供有2017年全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申请指南等信息。

(二)申请教师要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导师沟通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和《一览表》(EXCEL格式,有身份证号)一式2份。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有资格享受教育部资助。为了提高培养质量,我校只允许申请“985”重点高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三)其他申报信息请参阅《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中心)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填写完整的《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和《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以及导师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于2017417日下午18: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迎西校区办公楼229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普庆6010330    王爱萍6014084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doc

 

人 事 处      

2017年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