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入企服务的干部教师办理差旅报销事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2-06 点击:次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干部教师入企服务管理办法》(校人〔2016〕29号),“所有被选派参加入企服务的干部教师,入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学校负担。到太原市以外企业服务的,每月原则上报销住宿费及往返路费一次(学校公务需要除外),按照在企业工作天数给予伙食补贴100元/天。”
现将差旅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每周工作日周一、周三、周五上午。
二、携带材料
差旅发票、《太原理工大学干部教师入企服务报销整理单》(见附件)
三、审核和报销地点
审核:人事处劳资科224室
报销:财务处
四、报销流程
报销材料由人事处劳资科负责审核并核定伙食补贴天数和补助金额,经由人事处负责人和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请入企服务的干部教师签字确认报销整理单,按照财务要求实报实销。
人事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