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核实教学工作量等情况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1-14 点击:次
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教学工作量数据,经汇总核算出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现将核算办法说明如下:
1、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按照2011-2015学年统计。2015-2016年第二学期的工作量未经教师本人核实确认,如果对这学期的工作量有疑义,请到教务处核实。
2、因现代科技学院调试新系统,2015-2016年第二学期的三本工作量一律没有统计在内。如果个别老师需要该学期的工作量,请去现代科技学院核准。
3、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指导研究生数是2011年-2015年度的数据。
年均工作量的计算是按照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统计的,出国(境)访学期间工作量减免。年均教学工作量仅限本次职称评审,只要符合申报类型教学工作量最低要求,即视为合格,无关乎教学奖励。
4、担任辅导员情况已经由学生处核实,年度考核已由人事处人事科核实,如有异议,请和相关部门联系。
请各位老师登录学校OA系统进入职称评审进行核实。核实时限为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7日。
咨询电话:职称科 6010390
人事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