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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1-25  点击: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定于20161127日进行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学术答辩。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今年答辩按照学科共分为四组

理工一组:化学化工、材料工程

理工二组:建筑工程、机械工程、矿业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力学

理工三组:信息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工程、物理、数学

人文社科组:管理科学、法学、体育、艺术设计、外语

    二、答辩时间:

2016112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三、答辩地点:迎西校区8号教学楼

理工一组 8113教室     理工二组  8114教室

理工三组 8115教室     人文社科组  8116教室

    四、个人答辩时间

教授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副教授答辩时间为1520分钟。前515分钟简要介绍本人近5年学术研究情况,包括本人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解决了哪些理论实践课题,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点、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中间时间回答提问,后1015分钟评委点评、辩论。

    五、答辩形式

1、实行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及其他人员旁听。答辩者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

2、答辩以问答为主,可多次随机提问,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

3、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职称办举报。

    六、命题

评委本着便于直接交流,又利于考察答辩者学术水平、能力的原则进行命题。答辩题目应涵盖专业知识和考察创新能力等内容。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在此范围拟出3道答辩题,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

    七、评分标准

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论文、科研学术水平评价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50%。答辩总成绩分为三档:优(85分以上)、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答辩实行末尾淘汰。评委根据答辩人的水平赋分后,按优秀、合格、差(不合格)361的比例进行排队、确定名次。按得分高低,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得低于10%。采取末尾淘汰制。

    八、结果使用办法

答辩结果提交高评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凡答辩没有通过的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答辩成绩刚达到合格线,且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较差者,在评审时学科组一般不向评委会推荐。

2、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

   九、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凡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时采用PPT形式。

2、答辩开始,答辩人首先作自我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学院(系),本人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

3、按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答,不到者按弃权处理。进入答辩会场人员要及时关闭手机。

4、等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5、凡有违反上述纪律者,经劝阻无效,取消其答辩资格。

现将参加答辩人员的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2)进行公示,申报人员形式审查工作贯穿职务评审的全过程,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电话:6010390

附件1:答辩名单.xls

附件2: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教师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zip

                                         

 人事处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