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0-26 点击:次
学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教师职务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教师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说明
1、2016年申报评审只限教师职务系列。
2、根据山西省人社厅有关规定:从2016年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取消计算机模块要求;晋升中级及以下职务,取消职称英语考试成绩的要求。
3、2016年教师职务评审,除原有的“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外,增加“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评审类型。其他条件不变。(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4、从2017年起,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修订出国(境)访学进修目的地,按《太原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出国(境)留学资助管理办法》校发(2016)46号文件规定:学校公派以《泰晤士报》排名前400强高校,或基于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200位大学,或与我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际知名大学作为留学目的地执行。
二、晋升教师职务申报
2016年教师职务申报评审,仍通过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申报审核,申报晋升教师职务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申报网址为:http://portal.tyut.edu.cn。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30日。
登录系统后,申报操作详见填写操作说明。(论文、科研项目及成果只选择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项),请申报人员及时核实、添加科研项目、论文以及成果,所有材料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
三、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太原理工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可暂缓)。(申报表中所涉及到教学工作量、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签章;项目、论文和成果以科研系统中审核通过的为准,科技处统一审核签章;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申报人员,由职称科汇总申报人员名单,统一交学生处审核签章)。
2、提交申报材料
(1)学术论文期刊(包括SCI、 SSCI、EI、CSSCI收录证明)、论著、教材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论著和教材需复印封面、前言、目录、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
(2)科研项目立项书或任务书、编写委员会下达的部委教材立项文件、奖项、专利等复印件一份;
(3)申报高级职务的教师需要提供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访问学校的研究交流证明、职称外语证书(申报中级及以下职务不作要求)。将上述所要求的所有复印件装订成册。
(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证书复印件另装订一份。
3、形式审查
人事处职称科根据2016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申报要求和《太原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2016年10月补充修订)》,对申报材料中的学历、学位、任职时间、成果等进行形式审查,工作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1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由人事处职称办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材料原件由本人提交各相关学科组。
4、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评审费300元/人。
四、 代表作同行专家外审
(1)申报教授须提交3篇、申报副教授须提交2篇代表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学术论文,作为寄送同行专家外审的代表作。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专家鉴定表》(附件3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三份。提交相关论文复印件三份(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并附(SCI、 SSCI、EI、CSSCI)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三份。
(2)科研条件中有论著的,需要外审。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著专家鉴定表》(附件4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交论著原件三本(论著原件寄出不退)。
(3)代表作外审收费标准:教授专家外审费450元,副教授专家外审费300元;论著专家外审费45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专项经费支付。
(4)提交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1日
五、申报教师职务学术答辩
(1)申报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
(2)填写答辩书一份(附件5下载,A4纸打印);提交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教授要求2篇均为国家级学术期刊论文,副教授至少1篇为国家级学术期刊论文)原件、复印件各2份,并附(SCI、 SSCI、EI、CSSCI)收录检索证明一份;同时提交任现职近5年来的本人学术研究总结(字数2000字以内,A4纸打印)2份。
(3)学术答辩收费标准:300元/人
学术答辩详尽要求请参阅(附件6)“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学术答辩有关事宜安排”。
(4)提交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1日
六、学术期刊论文查重检测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的学术论文要求进行查重检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SCI、 SSCI、EI、 CSSCI收录论文,不进行查重检测)。重合率超过10%以上的论文,即视为不合格,不能作为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需将进行查重检测的论文,整理填写 “论文查重检测一览表”、“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及“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附件7下载)。近期发表的论文,尚未录入网络检索系统的,需要提交论文.PDF格式,并需提交诚信承诺书,确认与期刊公开发表内容完全一致。同时将所提交的所有文件打包为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发送至邮箱tyut-zcb@tyut.edu.cn。邮件主题为“论文查重检测”
2、提交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1日
办公地点:迎西校区办公主楼220室,电话:6010390
教授、讲师职务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责任人:崔丽萍
副教授职务申报材料形式工作审查责任人:王彦华
3、2016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办公室 6014580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2016年10月补充修订).doc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拟申报高级职务代表作专家鉴定表.doc
附件4: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拟申报高级职务论著专家鉴定表.doc
附件10:承诺书.docx
人事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