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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6年山西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09-2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659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山西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人函〔201642号)要求,现就2016年我校选拔推荐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我省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利用和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以及在教育、卫生、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等行业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技术水平应在本领域学科处于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位置;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起带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以后出生),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

2、省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课题)主要负责人;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及其它国家级奖项获得者;

4、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5、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青年拔尖人才;

6、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全职引进人员;

7、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8、省名师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

9、在其它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选拔推荐工作要紧密结合我省实施科技创新、金融振兴、低碳发展、互联网+等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以及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发展推荐人选。

三、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名额为5人,推荐人选须经过专家评议及公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推荐申报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须填报《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3份(附光盘word格式);推荐人选相关学历、职称等证书,成果、奖项等证明材料,论文、著作等有关申报材料复印件1套。

2016922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育办。

联系人:梁海霞;

联系电话:0351-6018078

联系地址:主楼529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育办;

邮箱:tyutrcyj@126.com

附件:

附件: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