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3-13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的通知》(晋教研[2016]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三晋学者”共三个层级:“杰出三晋学者”、“三晋学者”和“青年三晋学者”,各层级选聘条件详见《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研[2015]13号)(附件1)。其中,“青年三晋学者”论文申报条件中“第一作者”修改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余条件不变(晋教研便函〔2018〕1号)。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本次申报无名额限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报各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职业道德和学术造诣严格把关,并于2018年3月19日18:00前将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与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
3、材料审查: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格式审查与资格审查。
4、人选公示:2018年3月20日-22日在校园网公示推荐人选名单。
5、学校上报:2018年3月22日上报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申请书》(附件3,一式15份)。
2、附件印证材料,应与申请书中所填内容一一对应,未附印证材料或印证材料不足以支撑申报条件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印证材料只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相关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1中“有关印证材料资格审查的说明”(一式1份,装订成册):
(1)年龄证明(申报“三晋学者”的一般不超过55岁,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青年“三晋学者”的一般不超过45岁,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人事关系)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在nature、science、cell发表论文及申请书所列SCI收录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及论文检索报告(报告上须明确标注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 1区”、“他引率”和“影响因子”等);
(3)申请书所列科研项目证明文件,科研经费进账单复印件;
(4)申请书所列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二)电子申报材料要求:将申请书与附件印证材料(加盖公章后再扫描成PDF)整合为1个PDF文档。
四、联系方式
地址: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育办 行政主楼529
联系人:梁老师、田老师
电话:0351-6018078
邮箱:tyutrcyj@126.com
附件1: 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研[2015]13号).doc
附件2: 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 晋教研便函1号.doc
人事处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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