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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科级干部选任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8-07-05  点击: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为保证人事人才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空缺的科级职位进行补充选任。选任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充选任职位

1、人事科 副科长1人;

2、高层次人才引育办公室 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薪酬绩效管理科 科长1人,副科长1人;

4、师资科 科长1人,副科长1人;

5、社会保障科 副科长1人。

二、职位条件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2、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

3、爱岗敬业,勤于思考,有志于在学校人事人才管理和规划方面深入学习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4、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安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三、选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8日 公布补充选任方案;

2、7月9日—10日 报名(地点:机关党委 迎西校区办公主楼318室,联系人:王璐6014552);

3、7月11日 资格审查、报名情况公布;

4、7月12日 民主推荐;

5、7月13日 确定考察对象;

6、7月14日 组织考察;

7、7月14日 酝酿建议人选。

附件: 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 .doc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