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科级干部选任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8-07-05 点击:次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为保证人事人才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空缺的科级职位进行补充选任。选任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充选任职位
1、人事科 副科长1人;
2、高层次人才引育办公室 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薪酬绩效管理科 科长1人,副科长1人;
4、师资科 科长1人,副科长1人;
5、社会保障科 副科长1人。
二、职位条件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2、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
3、爱岗敬业,勤于思考,有志于在学校人事人才管理和规划方面深入学习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4、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安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三、选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8日 公布补充选任方案;
2、7月9日—10日 报名(地点:机关党委 迎西校区办公主楼318室,联系人:王璐6014552);
3、7月11日 资格审查、报名情况公布;
4、7月12日 民主推荐;
5、7月13日 确定考察对象;
6、7月14日 组织考察;
7、7月14日 酝酿建议人选。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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