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首 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科级干部选任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8-09-12  点击:1271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为保证人事人才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空缺的科级职位进行补充选任。选任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充选任职位

师资科 科长1人

二、职位条件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2、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

3、爱岗敬业,勤于思考,有志于在学校人事人才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方面深入学习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4、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安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教师职务者优先。

三、选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2日 公布补充选任方案;

2、9月13日—17日 报名(地点:机关党委 迎西校区办公主楼318室,联系人:王璐6014552);

3、9月18日 资格审查、报名情况公布;

4、9月19日 民主推荐;

5、9月20日 确定考察对象;

6、9月21日 组织考察;

7、9月22日 酝酿建议人选。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