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科级干部选任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9-02-28 点击:次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为保证人事人才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空缺的科级职位进行补充选任。选任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充选任职位
人事处办公室 主任1人
二、职位条件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2、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
3、爱岗敬业,勤于思考,有志于在学校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方面深入学习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4、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安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三、选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2月28日 公布补充选任方案;
2、3月1日—5日 报名(地点:机关党委 迎西校区办公主楼318室,联系人:王璐6014552);
3、3月6日 资格审查、报名情况公布;
4、3月7日 民主推荐;
5、3月8日 确定考察对象;
6、3月11日 组织考察;
7、3月11日 酝酿建议人选。
人事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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