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0-17 点击:次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留金欧〔2019〕47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报人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教师,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出国前须来校工作满3年。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派出渠道及申请受理办法
(一)选派渠道
1.申请人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俄方留学单位提交申请。
2.国内高校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高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统筹研究设计赴俄留学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申请人依托校际项目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1)。
3.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依托联盟在中俄教育科研合作交流中的平台,统筹联盟中方高校选派学生学者赴俄高校学习研修、开展科研合作或课题研究。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作为单独的受理机构,受理联盟内各中方高校人员的申请。
4.2019年8月1日以后依托校际合作渠道已派出的非国家公派访问学者,亦可通过国内院校提交申请。
(二)申请受理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网上申报。申请人须于10月2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二级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中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材料提交。申请人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2)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并于2019年11月1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迎西校区办公主楼520室),将《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邮箱tyut-szk@tyut.edu.cn。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联系人:高保禄、石瑛、刘翔
电话:0351-6014084
人事处
2019年10月17日
- 附件【附件1 2019年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