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第二批“来晋工作优秀博士毕业生奖励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0-24 点击:次
新入职博士毕业生:
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始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为: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及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以省财政厅核拨为准)。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入职博士毕业生(已申报人员除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根据文件规定,奖励对象为毕业学校属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对虽不在规定毕业院校范围,但经毕业学校推荐、经专家学者实名推荐,经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核属于优秀博士生的,也可纳入奖励范围。审核结果以财政厅批复为准。
三、申报材料
1.《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2019年第二批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岗位协议书复印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报,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9年11月1日18:00点前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扫描打包并以“2019第二批10+5申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renshiketyut@163.com。
四、联系方式
地址:人事处人事科(迎西校区行政主楼529)
联系人:甄老师、陈老师、孟老师
电话:0351-6010382
人事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