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确认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4-13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部门、学院):
按山西省社保局要求,2021年度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报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因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部门、学院)派专人到人事处社保科(迎西办公主楼127,明向办公主楼B座610)领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并迅速通知本单位(部门、学院)全体在编教职工于2021年4月14日-4月21日到本单位(部门、学院)进行现场签字确认。请各部门最晚于2021年4月21日下班前派专人交人事处社保科,过时不候。
年工资总额=2020年应发工资×1.2
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2020年度在岗月数
联系人:闫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6010615(迎西)3176160(明向)
人事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