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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6-23  点击:

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管理,促进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根据《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规定》(晋人字〔2005〕81号)相关要求,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年以来获批的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11项,详见下表)。

二、结题方式

结题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结果处理

结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对结题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结题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做出限期整改或取消资助的处理决定。

四、相关要求

1.资助项目一般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其中重点资助项目3年,普通资助项目2年。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单位须提交正式报告,获批后方可延期。每个项目一般可申请延期一次。

2.经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过结题的项目,可不参加此次结题,只需提供结题报告。

3.报送结题材料时间、地点:6月27日(周一)上午11点之前,迎西校区主楼122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四份(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字处须有本人签名,经费决算表需加盖财务部公章)。

2.《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书》或《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4.项目情况汇报的PPT电子版。

六、有关说明

1.相关表格须从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新的格式。

2.《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书》或《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应为项目申报或获批立项时所提交或签订的原始资料。

3.成果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需提交完整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一份。

4.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或科技奖励的,需提交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5.成果转化的,需提交成果转化合同及实现经济效益收入或利税额收入财务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6.论文论著的,需提供检索页及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成果为开发软件的,需要提交光盘。

7.项目负责人PPT汇报时间约为10分钟,并进行现场答辩。

8.相关佐证成果材料原件需报送审核后退回。

9.结题报告须单独简订。除结题报告外的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制作目录并胶装成册,封面样式参考结题报告书封面。

10.结题报告Word文件和其他材料原件扫描PDF文件(包括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和佐证材料,请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择优资助结题报告/材料”。 

七、联系方式

地址:人事处师资科

电子信箱:tyut-szk@tyut.edu.cn

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孙老师

人事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