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首 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2-17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全校教职工的纪律意识,强化各单位规范教职工考勤制度,严肃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人事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规定》(校人〔2017〕9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单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单位须于每月五日前,将经过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的上月教职工考勤汇总表和所附的请假表复印件报送学校人事处,同时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单位网站公示7天,接受教职工监督。对于不能按时报送考勤的单位,学校将缓发该单位下个月所有教职工的校内绩效工资,由此形成的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勤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意识,对所报内容负责,不得瞒报、虚报、漏报,防止和杜绝虚假请假等情况。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