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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学年春季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3-31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十大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决定在我校开展2023年春季师德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师德师风为首要考核标准,开展师德教育系列活动,创新师德教育形式,丰富师德教育内容,强化正面引导,关注教师言行,注重德法并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引导教师将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不忘教师初心”专题教育活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组织教师开展“不忘教师初心”专题教育课。重点围绕思想铸魂、立德树人、使命担当、传承创新等,阐述新时代师德师风内涵要求。教师誓词重温、师德涵养基地观摩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教师崇德尚美、敬业立学,立志成为教书育人的大先生。

(二)开展“立德树人”师德宣讲活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通过开设师德讲堂等活动,讲好师德故事、传递师德力量,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强化“四史”学习教育,讲述师德典型先进事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德内涵、师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三)开展“依法规范执教”师德警示教育。

以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一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典型,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分析解读教师在课堂教学、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发生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及对学生、教师、学校造成的不良影响,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各基层党委要积极组织教师内部学习,对照查摆自省,坚守师德底线,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纪律规范教育,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四)举办“不忘初心,延续传承”的新教师入职宣誓和退休教师荣退仪式。

各单位每学期应至少举办一次全体教师或者新入职教师的集体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新入职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弘扬高尚师德,树立良好师风。同时举行退休教师荣退仪式,对退休教师给予深切关怀。

三、活动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精心谋划春季师德专项教育活动,将师德教育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师德教育活动,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师德教育活动,推进师德教育走心走深走实。同时注意收集、留存过程性材料,做好活动宣传总结,5月1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含3-5张图片)电子稿上传至dwjsgzb@tyut.edu.cn,文字版材料送至行政楼B619办公室。

联系人:王贝

联系电话:3176169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