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3年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5-06 点击:次
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要求,我省将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特色、多方参与、务实节俭办赛理念,打造新时代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持续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二、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5月至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10月在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项目类别
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五、参赛方式及条件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和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六、奖励政策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三)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做好参赛资格审核,按时完成预选报名工作。
(二)各参赛队伍须在2023年6月10日前将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项目、人员名单、技术需求汇总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并将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命名为“二级单位+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0351-3176177
邮箱:tyut-szk@tyut.edu.cn
联系人:孙老师、洪老师
地址: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612室(师资科)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6日
- 附件【附件1第二届参赛条件.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参赛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