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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晋中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市城区普惠性幼儿园摸底的函》的紧急通知

添加时间:2023-05-24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接晋中市教育局紧急通知,现将晋中市教育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市城区普惠性幼儿园摸底的函》予以转发,就我校在编(含人事关系代理)在岗教职工子女(下称教职工子女)入读榆次城区普惠性幼儿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类型及入园安排

第一类: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山西省内就读中小学的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晋教基[2020]17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教职工子女,经晋中市教育局审核后协调榆次区教育局,按照家长意愿选择榆次城区普惠性幼儿园(见附件1)入园。

第二类:非榆次城区户籍教职工子女,选择晋中一幼文华园或所居住小区配套园入园。

第三类:具有榆次城区户籍教职工子女,按照榆次区相关幼儿园招生办法入园。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协助统计教职工子女拟入园相关情况,并统一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报送:其中纸质版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为“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renshiketyut@163.com)。

(2)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市委组织部相关认定文件。

(3)居住小区有配套园的教职工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房屋产权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 父母及幼儿户口本复印件。今年小班入园幼儿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

2.请各单位于2023526日上午11:00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明向校区人事处B6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tyut@163.com,(邮件命名:二级单位名称+2023年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晋中市幼儿园信息汇总表),逾期未报回的,不再受理。

 附件1:普惠性幼儿园一览表.pdf

 附件2:2023年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市城区普惠性幼儿园信息(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