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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5-26  点击: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校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创建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40号)和《太原理工大学“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支持方案》(校党〔2018〕35号),现将我校申报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国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申报名额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限报1个团队。以学院、重点实验室为单位,组织实施申报创建工作,同时鼓励各单位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申报。

根据学校要求,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每院至少推荐1个团队申报,并通知推荐团队填写申报书。

推荐团队名单须在申报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由团队带头人所属单位成立评议组进行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申报团队,并提出推荐意见。

2.人事处会同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教师团队的业绩进行审核。

3.校务会议酝酿讨论,提出推荐建议名单。

4.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推荐名单。

5.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教育厅。

五、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支持方案》(校党〔2018〕35号),学校对认定通过的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在当年或次年教师节予以表彰,同时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团队建设奖励,并在团队人才队伍建设、团队项目申报、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团队奖励激励、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六、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在5月30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明向校区行政楼B6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sgzb@tyut.edu.cn,过时不候。

联系人:王贝

联系电话:3176172

附件1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doc 

附件2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