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3年职务、职称和岗聘工资待遇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12-04 点击:次
全校教职工:
2023年职务、职称(含工勤技术等级)和专业技术教师岗位晋升人员的工资调整核算工作已经完成,相关人员的新的工资标准随12月工资予以兑现,同时补发调整前后的工资差额(含取暖补贴差额)。相关老师的工资待遇从职务任命,职称、工勤技术等级、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聘任的次月起执行。
望周知,请相关老师注意查收。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薪酬绩效管理科,联系电话:0351-3176171。
人事处
2023年12月4日